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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“商丘师范学院校史资料”的通知

2017年12月03日 00:16  点击:[]

为切实做好我校校友工作,确保商丘师范学院产教融合发展论坛暨校友会成立大会的胜利召开,充分展示我校百余年来的办学历史和广大师生、校友的风采和业绩,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、离退休老同志、教职工家属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各类校史资料、文物、老照片、毕业合影照等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 征集范围:

商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、商丘师范学校、商丘教育学院时期的所有相关史料、实物、照片;其他与商丘师范学院历史有关的资料、文物。

二、 征集内容:

(一) 文字资料类:

1、 涉及学校历史变迁的牌匾、碑刻(文)、拓片及文字说明。

2、 反映学校各个时期建设、发展的文件、笔记、文稿、信函等。

3、 学校印发的各类刊物、宣传印刷品等。

4、 学校历任党政领导、知名教授任命书、聘任书、信函、手稿、讲稿等。

5、 上级领导、重要外宾、知名人士、杰出校友的题词、题字、手稿、信函、批示等。

6、 师生员工和校友参加国内外各种类学术活动、社会活动、重要比赛或评比形成的材料。

(二) 图片类:

1、 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。

2、 反映各个时期特别是早期校园建筑、校园风光的照片。

3、 学校重大对外交流活动的照片。

4、 上级领导来校视察、检查的照片。

5、 参加及组织全国及国际学术交流、研讨活动的照片。

(三) 实物类:

1、 学校不同时期的校徽、校训、校标、纪念章、票证等。

2、 带有老校名印记的物品。

3、 历届毕业生毕业纪念册、师生间赠言、题签等。

4、 师生校友收集、保存的“老物件”(如校徽、校服、文体用品等)。  

5、 曾在学校求学或工作过的有影响的知名人士、专家学者的手稿和信函、笔记、论著、艺术作品、印刷出版物、证书、奖品、录像等相关实物。

6、 取得重要成就或产生重要社会影响的毕业生的聘书、证书、媒体报道等。  

三、 征集方式:

1、 直接送达:可将有关校史资料及文物直接送交商丘师范学院校地合作处。

2、 信函邮寄:请按照通知提供的邮寄地址投寄。邮寄时请注明寄件人或提供者姓名、详细地址、邮编及联系电话、是否捐赠,以及其他特殊保管要求(信封上请注明“校史资料”)等。电子文档史料可以直接发至本通知提供的信箱。

3、 若资料、实物不便寄送,或因公务繁忙、年事已高、书写不便的老同志、校友,可通过电话联系相关工作人员登门领取。

4、 与个人签订协议,有偿借展其所藏的文物。

四、 征集要求及说明:

1、 提供的资料和实物必须是原件。

2、 提供图片、照片及影音资料时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:包括时间、地点、事项、主要参加人的姓名、时任职务、拍摄(提供)人姓名、现从事职业等信息

3、 商丘师范学院校地合作处(校友会)对征集的物品进行登记造册、分类归档、妥善管理。属于个人提供的实物、资料等,提供人可注明是否愿意捐赠。如不便捐赠的,请在送交时说明,原件被复制后将退还给提供人。

4、 校史资料征集工作长期进行,可随时与商丘师范学院校地合作处(校友会)联系提交或捐赠。

5、 学校将向捐赠校史资料和文物的师生、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颁发捐赠证书,以致感谢;贵重物品将给与适当的物质奖励。

五、 联系方式:

送交(寄送)地址:河南省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商丘师范学院1号行政楼216室   校地合作处(校友会)

联系电话:0370-3126886(校友会)

邮编:476000

邮箱:sqsyxdhzc@126.com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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